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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宣導 2026-03-19

機車排氣管變更登記新制上路!未依規定申報最高罰鍰翻倍、最重註銷牌照

車主至監理機關辦理機車排氣管變更檢驗,由專業檢驗人員確實核對排氣管型式與車輛規格。(圖來源:臺北區監理所)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環境安寧,機車排氣管變更登記新制已正式上路!機車安全協會特別提醒廣大車友,務必留意愛車的排氣管型式是否符合法規並完成登記手續,以免面臨加倍重罰甚至註銷牌照的處分。

未申報變更將面臨3600元重罰,且開罰對象為「車主」

根據114年11月19日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針對使用非原型式排氣管且未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執法力道將大幅提升。機安協會特別提醒兩大重點:第一,此違規行為將按該條最高罰鍰加倍處罰,意即車主將直接面臨新臺幣3600元的罰鍰;第二,法規明定開罰對象為「車輛所有人」,也就是說,若將未合法變更排氣管的愛車借給他人騎乘,挨罰與受連帶處分的仍是車主本人。
除了3600元罰鍰,主管機關更會責令於15日內回監理單位自費檢驗。若逾期15日以上未檢驗,機車牌照將被吊扣;若逾期達2個月以上仍未處理,將面臨「註銷牌照」的最重處分,愛車將無法合法上路。

經環境部噪音認證合格之排氣管,管身上皆會附有專屬的認證合金標籤牌與專屬編碼以供執法人員辨識。(圖來源:臺北區監理所)

3種排氣管變更情形皆須辦理登記

許多車友誤以為只有「原廠改裝管」才需要登記。機安協會特別釐清,只要符合以下3種排氣管異動情形的任何一種,都必須主動前往監理所(站)辦理變更檢驗及登記手續:
1.原車配備排氣管變更為改裝排氣管。
2.已登記之改裝排氣管,再次變更為其他型號之改裝排氣管。
3.已登記之改裝排氣管,欲裝回原車配備之原廠排氣管。

機安協會提醒:製造噪音最高可罰3萬6千元

除了未依規定登記的行政處罰外,若車友改裝排氣管涉嫌「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面臨新臺幣6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的重罰,並當場禁止駕駛,得不償失。

機安協會強調,合法改裝、依規登記不僅是保障自身的荷包與愛車合法上路的權益,更是展現優良騎士風範、維護整體用路環境的重要關鍵。提醒近期有變更排氣管需求或尚未完成登記的車友,盡速確認愛車排氣管的認證狀態(如環境部噪音認證等),並備妥相關資料至監理機關完成合法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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